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送温暖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集团公司工会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1、列入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中的特困和重困职工就学的子女。
2、因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和困难单亲女职工就学的子女。
二、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1、从2011年9月起,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及在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就读的(不含继续教育、函授教育、研究生教育等)特困职工子女,集团公司工会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金,重困职工子女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金。
2、在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各年级就读的,特困职工子女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金,重困职工子女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金。
3、在小学至初中各年级就读的,特困职工子女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金,重困职工子女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上级工会拨款和集团公司工会本级自筹。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是一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更多的困难家庭学生得到资助。
2、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把好审核关,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得到资助,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要尽快摸清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底数,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8月15日前,由各单位工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汇总表,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权益部审核,集团公司工会安排集中发放助学金。
3、推广典型,搞好宣传。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扩大“金秋助学”覆盖面,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服务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集团公司工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